关于2025级新生档案移交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我校实行“新生档案归档移交年级辅导员负责制”,档案馆以“公对公”的形式,负责对年级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办理档案归档手续,不接收学生个人送交的档案。2025级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于9月下旬进行,2025级本科生新生档案于10月上旬接收(免师协议签章不齐的暂不接收,等后续通知,期间请各学院妥善保管)。

一、归档工作流程

即日起到档案馆108室领取新档案袋 → 在学院填写档案袋脊背上的各段信息(学院名称可盖签章) →抽出党团材料存放学院→ 如实填写XX级研究生(或本科生)新生档案“卷内目录”,与新老档案材料一并装入新档案袋中,研究生需要密封入学前档案 →档案袋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 编制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与移交的档案相对应,学号从小到大) → 打印移交目录封面、领导反馈意见、案卷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外放,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副书记签字) → 到档案馆108室人事档案部办理交接手续。

二、不归档和归档材料

序号

不归档材料名称

备注

1

团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属非档案材料,交由学生本人保管

2

入团志愿书及申请书

此次不归档,暂存学院团委或辅导员处保管备用,毕业时与其他材料一并合档

3

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籍材料

此次不归档,暂存学院党支部或辅导员处保管备用,毕业时与其他材料一并合档

序号

归档材料名称

备注


(一)研究生

1

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2

政审表、定向协议

有则放入

3

研究生入学前的个人档案

抽出团籍、党籍材料后,将原个人档案袋用学院自制封条封口,并加盖学院公章,装入统一的新生档案袋中(新生档案袋不封口)。

4

说明:

A. 本校升学的研究生新生档案,由年级辅导员在办理新生档案交接手续时,现场调出此类新生档案装档。需要提前准备好该生的本科学号、新生档案袋、打印填写好“研究生新生卷内目录”,新生档案“移交目录”制表时须包括此类学生,可在备注栏里写明是本校升学,有无党团材料可现场填写。

B. 入学前档案尚未转入的需要在“移交目录”备注里标明未转入。

C. 本次归档,不包括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MPA/MBA、教育博士。此类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年级辅导员在学院自行管理,毕业时由学生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


(二)本科生

1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中学籍卡

2

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志愿表、高考体检表

3

免费师范生协议

4

说明:各省份形成的材料会有所不同,其中高考报名登记表和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是核心材料。如部分省份是电子档案没有纸质档案,需要在招办打印后盖章存入个人档案中。如核心材料缺失,应在卷内目录里写清楚数量并通知该生补档。

免师协议需要确认盖好章后再存入个人档案。

三、档案装具(纸质档案袋)

认真填写所领档案袋脊背上的各段信息,须字迹工整、美观清晰、书写准确。编号即为学生学号,所有档案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新写的档案袋不封口、不折叠,保持装档后完好无损。

四、袋装“卷内目录”

各学院自行用A4纸打印《xx级研究生(或本科生)档案卷内目录》,模板见附件。如该项材料有则写“1”,无则写“0”,在“备注”栏中标明已抽出的团籍和党籍材料的详细名称,每名新生档案袋内装1张卷内目录。

五、交接手续及时间

1. 携带材料:

(1)纸质移交目录。由“xx级研究生(或本科生)新生档案移交目录封面”、“新生档案未移交名单”、“案卷移交目录”(学号从小到大排序,A4纸,一式二份,公章、签字手续完备)三份材料组成。移交目录里的学生数等于移交的档案袋数。入学前档案未转入的需要在备注栏里写清楚,档案袋里只装入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和一张卷内目录。此外,电子版“案卷移交目录”在现场移交后发送至邮箱 lims752@nenu.edu.cn。

(2)新生档案袋。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与案卷移交目录顺序一致。

2. 交接时间:研究生于9月19日—9月29日间完成移交归档,本科生于10月10日—10月22日间完成移交归档,免师协议签章不齐的先暂不移交。各学院移交时间详见附表1。

3 .交接验收说明:移交验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案卷移交目录”表中的新生姓名,交接双方当面一一核对档案数量;第二步:交接双方当面按“卷内目录”逐卷核对清点。第一、二步核对时发现的问题,由年级辅导员负责处理。

六、其他说明

1. 研究生(或本科生)移交目录封面、新生档案未移交名单、新生档案案卷移交目录、卷内目录(存入每个档案袋内)模板、各单位安排时间请见附件;

2. 办公地点:校本部综合行政楼一楼西侧108室人事档案部;

3. 领取档案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4. 联系电话:85099149;联系人:李老师、孟老师。

                                                                                                                                                                                                                                                               

 档案馆

2025年9月12日


初审:李竟彤

复审:付希金

终审:孙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