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马上要毕业了,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是什么?
A:5-6月份 毕业生登陆档案馆东师档案集成服务平台--应届生档案转递或校服务大厅--应届生调档流程,填写档案寄送信息,并关注东北师大企业微信号。
6月下旬 辅导员及档案馆审核邮寄信息和发档状态。
7月初 各学院移交毕业生材料并合档。如有材料不全者,档案无法密封邮寄。
7月上旬 交付邮局EMS统一寄出档案,申请缓档的毕业生档案则保留在学校。
7月下旬 毕业生通过东北师大企业微信号接收到物流快递号,并自行与收档单位确认档案接收情况。
2.我的就业单位要求档案自带,派遣流程是怎样的?
A:毕业生登陆档案馆东师档案集成服务平台--应届生档案转递或校服务大厅--应届生调档流程,填写档案寄送信息,并在收档单位里括号备注“允许自带”。辅导员选择发档状态“就业单位允许自带”。待合档完毕后,毕业生持调档函(有同意档案自带字样)至档案馆108室进行调档。
3.我已签订就业协议,档案接收单位和就业单位是同一个吗?
A:不一定。
目前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接收单位有三种:
一是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并同意接收档案。档案接收单位和就业单位一致。
二是就业单位无保管权限或不接受毕业生档案,但有指定的档案托管单位,一般为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单位及地址均填写托管人才市场。
三是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也未指定托管单位,即俗称单位不管档案的,毕业生需申请档案调回原籍,由毕业生原籍地人才市场保管档案。接收档案单位与地址需学生提前自行确认并填写。
具体属于哪一种情况,毕业生需咨询就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处,不要混淆就业单位信息和档案接收信息。
4.我打算出国留学,我的档案怎么处理?
A:按国家政策,出国留学的学生档案应放置在原籍地人才市场。需提前与对方确认好是否接收档案以及邮寄方式。学校只能提供EMS邮寄方式。(自2017年来,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仅接收从户籍地人才市场转入的留学生档案。)
5.我未就业未升学,我的档案应该怎么办?
A:非免师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原籍地人才市场,也可以根据个人特殊需求申请缓档,留校保存两年。建议拟到外地就业的学生,毕业时将档案转递至原籍人才,以方便用人单位的审档用档。若选择缓档,毕业生需在两年内调档,调档流程如下:在档案馆主页东师档案集成服务平台“往届生调档”办理,注册→上传调档函→邮寄档案。
免师毕业生则需根据各省教育厅的政策转递档案。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向个人收取档案保管费,且人才服务机构可以对人事档案做职称认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或出具各类证明,而学校档案馆无以上职能。
6.我去北京/上海/深圳工作,三方协议已签,但落户许可还有几个月才能下来,我的档案怎么处理?
A:因进京函等客观原因需要短期缓档的同学,如接收档案信息确定,可正常填报档案转递系统,但需要在接收单位后括号备注“缓档”字样。若报到证需要改派,等报到证改派成功后,持报到证到档案馆108室办理装档及调档。若报到证不需要改派,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办理调档(电话:0431-85099149),暑假期间需在值班时间内办理。
7.我怎样查询自己的档案寄出及送达情况?
A:学生在校期间需关注东北师大企业微信号并完成身份认证。7月上旬档案移交邮局寄出后,将在一周内陆续给毕业生推送EMS快递单号,学生在7月下旬后需通过EMS号自行查询投递情况,并与档案接收单位尽快确认档案是否寄达。由于EMS对邮寄底单只保存6个月,超期后很难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所以毕业生须尽早与档案接收单位确认档案是否寄达。
8.我的档案寄出后被接收单位退档了怎么办?
A:毕业生通过EMS查询得知退档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时联系档案馆办理改寄或重寄手续。如果因为个人辞职、毁约等原因遭用人单位退档的,需联系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办理改派手续,然后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到档案馆108室办理档案改寄;如果属于地址信息填写错误或者未提前在人才市场登记导致退档(或拒收),需向档案馆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以办理档案重寄。
9.我延期毕业了,还需要转递档案吗?
A:延期毕业2个月以上的同学,档案材料还没有形成完全,因此不能转递档案,也不必填报档案转递系统。
10.本校保研、考研档案怎么处理?
A:按照通知上所写,转递到东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接收人李老师,电话85099149.
温馨提示:
毕业生如有其它问题,请致电0431-85099149咨询或关注东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对话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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