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生填报“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发档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所、中心)相关辅导员及全体夏季毕业生:

    踏着春天的脚步,牵着初夏的烂漫,非比往年的2020年毕业季如约而至。战疫不停学,服务不打烊,我校2020年夏季毕业生档案转递服务工作于即日启动。为保证毕业生人事档案投递快速、准确无误,避免档案投递延期和丢失情况发生,切实服务好学生就业工作,现就填报“毕业生档案转递”服务系统发档信息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登录位置:学校主页-数字档案馆(或校服务大厅)-毕业生档案转递。网上服务大厅仅限校内访问,校外用户请通过学校虚拟专用网(VPN)(vpn.nenu.edu.cn)访问。手机用户请使用校内WiFi(iNENU-2G、iNENU-5G),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不支持360、IE10以下浏览器。

二、填报及审核时间

(一)毕业生填报时间:5月11日-6月16日,系统24小时开放。

(二)年级辅导员审核:随时个别审核和批量审核方式自选,截止时间6月17-19日(重点审核“发档状态”,档案馆对此项不再作审核)

(三)档案馆审核时间:6月20日-6月23日

三、填报注意事项

填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操作。“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表格中的空缺项,均为学生必填项。“操作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已就业的毕业生

1.若就业单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档案直接发往就业单位。

2.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但档案在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直接发往该人才机构。

3.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也无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即单位不要档案的,档案发往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二)未就业的毕业生

1. 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对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档案可在校保留两年。无需填报系统,但须填写“2020届毕业生缓档申请表”(见附件3),并在辅导员处备案。

2.如果毕业生想享受从毕业时起计算档案工龄、薪级及社保年限等福利待遇,建议按以下要求填写发档信息:

1)未就业的本科免费师范生档案,发回“生源省教育厅”,具体接收档案地址、部门、接收人及电话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收档单位确定。

2)未就业的少数民族计划研究生档案,发档单位原则上填写“原籍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去年个别省份有新的接收单位变更要求)。具体接收档案地址、部门、接收人及电话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收档单位确定。

3)未签工作(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档案,发回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须毕业生提前与对方联系,确认接收地址、部门、接收人、电话信息。

4)长春市生源 (不包括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 未就业的,报到证派遣到在长春非公有制单位,档案发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档案转递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部门/档案代理部;联系人/档案代理部;联系电话/0431-88781533;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四楼;邮编/130119 。

(三)考研已被录取的毕业生

1.考入外校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发往录取单位。

2.考取我校的毕业生档案,发往东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具体档案转递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东北师大档案馆;接收部门/学生档案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99149;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

3.直博本校的研究生,具体档案转递信息同上【2】。

(四)外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

  档案一律发往所在单位人事处(或人事科)。

(五)我校教职工

1.我校在职攻读的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单位名称/东北师大(所在具体单位);接收部门/人事处;联系人/综合办;联系电话/0;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

2.应届毕业留我校(包括附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信息同上【1】。

(六)单位委托自带档案的毕业生

按国家要求,干部人事档案不允许自带。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如委托本人自带,请务必先在档案转递系统中详细填报档案转递信息,之后必须携带单位“同意自带档案”字样的调档函,在合档结束后方可办理。

(七)无需填报信息的学生

1.非毕业生。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免师)、MBA、MPA等入学时人事档案并未转至校档案馆的应届毕业生,此类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自行负责转递。

3.未就业毕业生,自愿申请档案留校暂存两年以下,须填写“2020届毕业生缓档申请表”交由年级辅导员,由年级辅导员汇总移交档案馆备查。

四、工作要求与提示

1. 毕业生对发档信息的责任。请辅导员通知暑期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等机构核实好接收档案的相关准确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详细填报系统中的各项空缺信息,以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及时投递。若因学生个人填报发档信息不准确,而造成转递过程中丢失或退档情况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2.档案转递信息辅导员审核制。为保证毕业生个人档案投递快速、准确无误,避免档案延期和丢失情况发生,实行“辅导员通知夏季毕业生→毕业生登陆校服务大厅‘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详细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毕业生辅导员在档案转递系统中“随时或集中”审核→提交档案馆”的填报审核流程。档案馆将以此信息为依据,集中寄发今年夏季毕业生档案。

3.毕业生自行确认收档情况。档案馆将于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合档(具体时间在档案微信公众号中推送)。7月10日之前将依据 “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中的发档信息,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约3-5天到达档案接收地。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后1个月之内,与收档单位确认收档情况,否则,造成的相应后果由学生自负。

4. 系统节点信息通知与其他服务。 (1)校服务大厅会通过【东师企业微信】随时给相关辅导员或毕业生本人推送填报系统的节点信息(获取条件:在填报档案转递系统前,年级辅导员和全体应届毕业生务必关注【东师企业微信】。发档快递号也通过此微信平台推送给每位毕业生,否则无法获取)。 2)毕业生档案装档、合档、转递等动态信息将通过【东师档案】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推送,毕业生档案相关问题的解答也在此平台进行。 

 附件1. 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doc

 附件2. 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操作指南(辅导员版).doc

 附件3. 2020届毕业生申请缓档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4. 毕业生档案转递及其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docx

档案馆联系人:李老师 葛老师  联系电话:85099149

信息化办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85099007 

档案馆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