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夏季毕业生填报“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发档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所、中心)相关辅导员及全体夏季毕业生:

  2019年夏季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已拉开序幕。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圆满完成,现就填报“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发档信息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毕业生档案寄送至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就业单位或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二、系统登陆

登陆位置:学校主页-服务大厅-登陆-毕业生档案转递。 网上服务大厅仅限校内访问,校外用户请通过学校虚拟专用网(VPN)(vpn.nenu.edu.cn)访问。手机用户请使用校内WiFi(iNENU-2G、iNENU-5G),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不支持360、IE10以下浏览器。

三、填报及审核时间

(一)毕业生填报时间:5月13日-6月15日,系统24小时开放。

(二)年级辅导员审核:随时个别审核和批量审核方式自选,截止时间6月17日(重点审核“发档状态”,档案馆对此项不再作审核)

(三)档案馆审核时间:6月18日-6月22日

四、填报注意事项

填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操作。“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表格中的空缺项,均为学生必填项。“操作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已就业的毕业生:(1)若就业单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档案直接发往就业单位;(2)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但档案在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直接发往该人才机构;(3)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也无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即单位不要档案的,档案发往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二)未就业的毕业生:(1)未就业的本科免费师范生档案,一律发回“生源省教育厅”,具体接收档案地址、部门、接收人及电话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收档单位确定;(2)未就业的少民计划研究生档案,发档单位一律填写“原籍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具体接收档案地址、部门、接收人及电话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收档单位确定;(3)未签工作(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档案,发回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须毕业生提前与对方联系,确认接收地址、部门、接收人、电话信息;(4)长春生源未就业或签约单位在长春,但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档案统一派发至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转递信息:单位名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部门/大学生就业服务部;联系人/就业部;联系电话/0431-88781535;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四楼;邮编/130119 。
(三)考研已被录取的毕业生:(1)考入外校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发往录取单位;(2)考取我校的毕业生档案,发往东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档案转递信息:单位名称/东北师大档案馆;接收部门/学生档案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99149;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3)直博本校的研究生,档案转递信息同上(2)。
(四)外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档案一律发回所在单位人事处(或人事科)。

(五)我校教职工:(1)我校在职攻读的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信息:单位名称/东北师大(所在具体单位);接收部门/人事处;联系人/综合办;联系电话/0;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2)应届毕业留我校(包括附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信息同上(1)。

(六)自带档案的毕业生:务必先在档案转递系统中详细填报档案转递信息,之后须携带用人单位“同意自带档案”字样的调档函,在合档结束后方可办理。

(七)无需填报的学生:1)非毕业生;(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免师)、MBA、MPA等入学时人事档案并未转至校档案馆的应届毕业生,此类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自行负责转递。

五、工作要求与提示

(一)毕业生对发档信息的责任。请辅导员通知暑期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等机构核实好接收档案的相关准确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详细填报系统中的各项空缺信息,以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及时投递。若因学生个人填报发档信息不准确,而造成转递过程中丢失或退档情况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二)档案转递信息辅导员审核制。为保证毕业生个人档案投递快速、准确无误,避免档案延期和丢失情况发生,实行“辅导员通知夏季毕业生→毕业生登陆校服务大厅‘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详细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毕业生辅导员在档案转递系统中“随时或集中”审核→提交档案馆”的填报审核流程。档案馆将以此信息为依据,集中寄发今年夏季毕业生档案。  

(三)毕业生自行确认收档情况。档案馆将于6月底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合档(合档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7月10日之前将依据 “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中的发档信息,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约3-5天到达档案接收地。邮局返馈的快递号,服务大厅会及时推送给毕业生。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后1个月内与收档单位确认收档情况。

(四)系统节点信息通知与其它服务。服务大厅会随时给相关辅导员或毕业生本人推送填报系统的节点信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东师档案】将会不定期推送毕业生档案装档合档转递动态信息,并通过此微信平台解答毕业生档案的相关问题。

附件1: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

附件2: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操作指南(辅导员版)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葛老师  联系电话:85099149

 

 

 

 

档 案 馆
                                                
2019年5月10日